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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篇文章帶你看清楚CBA“超級罰單”的始末風波

      來源:24直播網11-12 14:42

      CBA“超級罰單”的始末風波


        北京時間11月8日,CBA聯盟開出一張“超級罰單”,一石激起千重浪,此次處罰針對的是各俱樂部在上賽季和本賽季至今的裝備穿著違規行為,一共涉及11人17次犯規,罰款總額達到542萬元。經統計,其中受罰金額最大的是遼寧隊的郭艾倫,一共4次違規,被罰115萬元。被處罰人數最多的是廣東隊,其中包括主教練杜鋒,球員趙睿,胡明軒,王薪凱,徐杰在內,廣東隊一共被罰212萬。以及北京隊上賽季外援林書豪,被罰55萬元;深圳隊白昊天,同曦隊買爾丹,八一隊鄒雨宸,每人被罰50萬元,新疆隊周琦被罰10萬元。所有罰款均需在12月14日上午10點前打到聯賽官方賬戶上,否則運動員將被禁賽。處罰金額之大,涉及人員之廣,在CBA25年歷史上還是破天荒。
       

        這件事情在網絡引起了軒 然大波,并且依然在持續發酵,今天一篇文章把這件事從頭到尾給說得明明白白的。
       

        首先處罰金額是否合理?

        這需要從多個角度來看。雖然處罰金額如此之高,令人瞠目結舌,觸目驚心,但是這些條款是寫在上賽季的聯賽紀律準則中的,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并且早就下放給各支球隊,球隊有義務讓球員知道聯盟的紀律準則,所以理論上來說各支球隊全部通知過自家球員了,但是各支球隊具體有沒有這么做,或者說球員知道后是否是明知故犯,這就不得而知了。在這些條款里面清楚地寫著:運動員第一次違規就通報批評,罰款50萬人名幣,沒有緩沖;教練組成員第一次違規就通報批評,罰款10萬人名幣,同樣沒有緩沖。也就是這些罰款其實都是有跡可循,照章辦事而已。
       

        大眾認為的不合理之處在于在兩點:第一就是罰款金額實在過于龐大,這些規則不是針對于明星運動員,它是對于CBA聯賽里的所有人。它相較于CBA聯賽的平均收入水平來說,絕對算高了,CBA聯賽運動員上到年薪千萬,下到年薪十幾到二十W??赡芤幻騿T的年薪全部上交都不夠罰款,這在國際上任何一個聯賽來說,都從未有過。拿NBA舉例,在18-19賽季,NBA的平均年薪為777.1萬美元;年薪中位數為432萬美元,上賽季的平均年薪應該在800多W美元。他們的罰款一般在5000到幾萬美金左右,除非是按照停賽,按場論扣除工資,但是也從未有過一下罰掉幾百萬美金的情況,這在歐洲也未出現過。這樣的處罰力度可謂是千古第一人。
       

      郭艾倫和易建聯

        第二就是贊助商規定,這也讓李寧陷入口誅筆伐。李寧罰的不僅僅是球場上違反規定的球員,其中還包括是平時訓練,乘坐球隊大巴,以及外出背包等等,這些全部處于規則管轄之內。這難免讓人產生質疑:李寧是否管得實在太寬?按照國際上其他聯賽來說,還是拿NBA舉例,球員的球衣歸贊助商(NBA目前贊助商為耐克);球員的腳歸自己,球員可以自己和贊助商談代言合同。例如勒布朗詹姆斯穿耐克,哈登穿阿迪達斯,庫里穿安德瑪,克萊湯普森穿安踏等等。但是在CBA不一樣,全部歸李寧一家所有,無論球衣還是球鞋或者其他裝備。今年只有兩名球員有特許穿其他品牌的權利,易建聯和郭艾倫,這是因為耐克給這兩名球員交了錢。
       

        但這依然是基于耐克在歷史上給予中國籃球的特殊貢獻,包括耐克也是中國國家隊的贊助商,在這樣的情況下,才給了耐克特別優待,允許耐克花錢給他旗下的兩名運動員“買腳”。其他的品牌沒有這樣的資格,他們想花錢也沒地方花,例如中國喬丹簽下了當今CBA聯賽里炙手可熱的兩名后衛,吳前和孫銘徽,中國喬丹想花錢讓吳前和孫銘徽穿中國喬丹在CBA里征戰,得到的答案:不賣,你沒有資格交錢。還有最后一點CBA贊助商的與眾不同之處,便是國際上聯賽官方贊助品牌的規定只限于賽場之上。在進了賽場球館以后,賽前訓練熱身,比賽,賽后采訪等需要穿指定的官方贊助商品牌。至于出了賽場以后,平時球隊訓練,球隊外出時,球員穿著是球員的自由,贊助商不管。但是CBA不行,李寧屬于全包,但凡是球隊一塊集體行動,所有人必須全部穿李寧,只要不穿,就屬于違規,需要通報批評罰款。
       

      吉布森擦汗時露出違規標識
      吉布森擦汗時露出違規標識

       

        所以這也是為什么很多運動員的罰款到今天才給出通知,并且有累加的情況。很多球員外面穿的是李寧,里面的緊身衣可能穿的是其他品牌,輕易是看不見的,算上訓練和外出的行程,CBA其實根本無力監管。要知道上賽季可是20支隊伍,難道每支隊伍都要派人每天跟隨檢查裝備?這樣的情況下,李寧只能自查,但是李寧也沒有呢多閑人來干這個,李寧是從攝影記者拿到了很多圖片,從圖片上發現違規球員,按照時間線來算,一筆一筆地翻舊賬。換句話說,如果違規了沒被拍到,那也就沒有這回事了。李寧罰郭艾倫違規4次,是因為有4次郭艾倫違規的圖片,但實際上郭艾倫違規了幾次,這誰也說出準。
       

        從上述我們可以了解到,李寧作為CBA的官方贊助商,對CBA的要求異常的苛刻。
       

        那這些苛刻的要求是否真的完全不合理呢?別急著對李寧狂轟亂炸,李寧對于CBA的貢獻遠超出人們的想象。很簡單,他給錢,他給老多錢了。從這個角度來看,其實是合理的。
       

        李寧是2012年開始贊助CBA的,在2012年之前CBA的主贊助商很多年都是安踏,安踏當時給CBA的合同是一年2000W人名幣。2012年很多人都知道,著名的京粵大戰,那是北京歷史上第一次奪得總冠軍,CBA聯賽的關注度達到一個空氣的高度。這時候李寧入局了,它給出了一個遠遠超過CBA市場價值的溢價合同,5年20億,每年4億的贊助費。上一份合同每年2000W,下一份合同每年4億,直接翻了20倍??陀^來說,CBA的市場價值真的對的起這份合同嗎?相信大家心里應該自有答案。
       

        贊助商贊助聯賽并不是做慈善,肯定是希望在市場上把這份贊助費用給掙回來,然后李寧想通過CBA的這份合同來實現這個目標是完全不可能的,看不到一點曙光的那種。如果有朋友喜歡李寧這個品牌,或者買過他們的股票,就知道在那幾年,李寧的財報,股價都出了一些問題,甚至大幅度關閉線下實體門店。李寧在最近今年大破大立,整個公司做改革轉型,慢慢地緩過來了,但依然是元氣大傷。在2017年,李寧和CBA續約,這里又有一層故事,當時趕上籃協換屆。
       

      姚明
       

        眾所周知,2017年籃協換屆,姚明上臺再加上主贊助商合約到期,按道理說應該是16年應該就開始和贊助商談新的合同或者說更換贊助商。但是上一屆籃協主席并沒有在16年談,等到17年姚明上任的時候,離新賽季開始只有2,3個月了,姚明連跟贊助商談的時間都沒有。假設姚明想換贊助商,一是需要時間談新的合同,二是談完以后新贊助商所有的球衣,球鞋等裝備要全部重新制作,換言之,新贊助商換進來的操作時間都沒有。在當時的情況下,李寧跟CBA續約了,這一份新的合同并沒有對外公之,雖然和上一份5年20億的合同相比下降了不少,但和CBA的銷售價值相比,依然很高。各個贊助商付給CBA聯賽錢,籃協拿著一部分錢去運營聯賽,其他的盈余的錢都是發給各支球隊,各支球隊這幾年也在高額贊助費的情況下收益。
       

      李寧

       

        其實在這次風波中,CBA復賽球衣烏龍是整個事件的導火索,在CBA上賽季復賽之際,CBA官方曾在觀眾席上擺放了全球各大聯賽的球衣,以示CBA率先復賽在全球范圍內贏得了廣泛支持。但忙中有錯,各大聯賽球衣上的運動品牌logo也被堂而皇之地暴露出在CBA賽場之上。按照合同,CBA理應維護李寧的權利。CBA官方此番公然違規,并且將其當作復賽后的一大亮點進行廣泛宣傳,這讓李寧公司覺得不可思議,最終他們覺得無法接受這一行為,向CBA提出了嚴重抗議。
       

        這也是為什么國內多家媒體有著一致的觀點:此次事件,CBA公司有著無法推脫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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