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前國腳酒吧打人!因尋釁滋事罪被判1年4個月,曾隨亞泰奪中超冠軍
來源:24直播網03-04 21:1424直播網訊 北京時間3月4日,來自國內知名媒體“西北望看臺”的透露,近日38歲的前國腳王萬鵬因在酒吧打人,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事件發生在去年7月25日晚上10點半左右,當時擔任中甲陜西長安競技足球預備隊助理教練員王萬鵬與其他兩位陜足助教劉軼冰、孟國強到某酒吧喝酒消費。在喝了半個小時左右,他們要求唱歌,但酒吧工作人員因時間太晚會擾民為由,拒絕了他們的要求,這引發了王萬鵬等3人的強烈不滿。
隨后,劉軼冰、王萬鵬、孟國強三人與酒吧人員發生沖突,致使一人輕傷二級、輕微傷,一人輕微傷。最終經過判決,王萬鵬、孟國強因為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六個月。劉軼冰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六個月,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1982年出生的王萬鵬出生于大連,球員時代司職后衛,職業生涯先后效力長春亞泰、大連一方、大連超越、寧夏火鳳凰等隊。1997年加盟亞泰的他,曾隨隊在2007年奪得中超聯賽冠軍和2009年的中超聯賽亞軍的殊榮,并且跟隨亞泰征戰了亞冠聯賽。
2008年,王萬鵬還入選了中國男足國家隊,在國足對陣阿聯酋的比賽中出場。2011年10月,王萬鵬還曾在亞泰與國安的比賽中,朝主隊國安球迷做出了雙手豎中指的動作,因此被足協停賽8場罰款了5萬元人民幣。而另外一位被告人劉軼冰也曾是職業球員,曾效力廈門藍獅、火車頭雅琪、廣州松日、上海中邦,2008賽季結束后退役。